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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荐湖南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10/21 00:00:00浏览:

湘煤监技装函〔2014〕207号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荐湖南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各监察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应急救援中心,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煤业集团,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各科研院所:

按照《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安监总厅〔2014〕73号) 的要求,我局决定重新聘任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煤矿安全生产专家主要是参加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抽查。同时,参加事故调查和事故技术分析与风险评估;参与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开展安全技术咨询;为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二是熟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享有一定声誉;三是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五是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为满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需要,重点在国有煤矿企业、科研院所从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聘任,可以聘任一部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

二、专业及推荐程序

共设地质测量及勘探,地下采煤,矿井通风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火灾防治,水害防治,矿压与顶板安全,机电运输,电气与自动化,监测监控与通信,矿井建设及井巷工程,露天采煤,爆破工程,岩土及边坡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应急与救援,基础理论研究及科技研发等18个专业,共180人左右。

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推荐专家,于10月25日前将《湖南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1)、《湖南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附件2)报送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委员会专家管理办公室,经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委员会审定后确定。

附件电子表格可在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科技装备处栏目内下载。

(联系人:熊孝雨,吴宽,联系电话:15973136873,电子邮箱: 568086556@qq.com)

 附件:1. 湖南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2. 湖南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