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2/10/31 14:48:05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同意,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决定于近期举办一期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培训班:2022年尚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届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复训班:《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在三年有效期内,今年尚未参加年度复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培训时间

 培训班: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11月9日报到。

 复训班: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11月9日报到。

 四、培训酒店地址

 长沙恺宸大酒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大道与盼盼路交汇处,电话0731-88218407。

 乘车路线:长沙高铁南站东广场乘X117路至恺宸大酒店,或乘磁悬浮快线在榔梨站下转星通15路至恺宸大酒店;火车站乘114路在长沙县一中站下,沿黄兴大道往北步行300米至恺宸大酒店。

 五、相关费用

 培训班:培训费和资料费1260元/人,食宿费1400元/人。

 复训班:培训费和资料费600元/人,食宿费600元/人。

 六、考核发证

 培训班: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统一考核颁证,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复训班:由培训机构发放《复训证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顺,13975878240。

 八、注意事项

 1.参培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会务组登记。

 2.请各送培单位在报到11月8日前认真组织参培人员做好扫码报名工作。

 3.此次培训名额有限,满额截止。

 九、防疫须知

 1.学员前来培训地点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防控要求采取防控措施。报到时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属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健康码异常者;本人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者;境外返回,自我健康监测尚未结束人员;近10天有疫情发生市(地、州、盟)旅居史人员;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经当地疾控机构或社区认定告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时空伴随人员)的;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判定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人员;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症状的人员。

 3.所有外省入(返)湘学员在抵湘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返)湘后实行3天2检。即在第一入(返)湘点完成落地检工作,入(返)湘第三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参训学员进入培训地点及每天上课前要进行测温并登记、扫场所码,排队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与其他学员保持1米以上间距,出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报告并到医院就医。

 5.学员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培训场所,尽量避免课堂以外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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